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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市将试点建“拼装房屋”

    文章出处:友联 人气:0 发表时间:2019-06-27

      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土地出让阶段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哈尔滨市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20%以上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其他有条件的市地在每年出让土地中要结合实际确定装配式建筑比例。

      依据《通知》,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将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试点城市哈尔滨市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20%以上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我省鼓励各地集中地块整体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形成规模效应。对于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土地项目,在供地方案、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均需注明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和成品房相关要求。

      按照《通知》,各地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各地要加大引导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商业人口密集区域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村镇房屋探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逐步扩大强制实施装配式建筑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加强从报建、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明确监督要点,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确定装配式建筑要求实施。同时,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和工程总承包(EPC),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特点相适应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的项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该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自然资源部门暂停该项目建设单位参与其他以实施装配式建筑为前置条件地块的竞拍资格。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按预制构件的形式和施工方法分为砌块建筑、板材建筑、盒式建筑、骨架板材建筑及升板升层建筑等五种类型。

      装配式建筑特点:

      1、大量的建筑构件由车间生产加工完成,构件种类主要有: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板、阳台、空调板、楼梯、预制梁、预制柱等。

      2、现场大量的装配作业,比原始现浇作业大大减少。

      3、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理想状态是装修可随主体施工同步进行。

      4、设计的标准化和管理的信息化,构件越标准,生产效率越高,相应的构件成本就会下降,配合工厂的数字化管理,整个装配式建筑的性价比会越来越高。

      5、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

      6、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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